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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September 21, 2014

20140916_Day47




 首先,先祝大家,馬來西亞日快樂!!
儘管今天是公共假期,
但是對於已經是在放假中的我來說,
這節日除了是節日以外,
好像也沒有什麼特別意義。
再加上今天的重點不是要說這一個。

話說今天一整天都在弄我的laporan thesis
想說快快把它做完,
然後才能開始我的artikel jurnal
所以早上起來之後,
就開始核對我之前已經影印出來的laporan draft
看看本來的laporan到底有什麼錯字,
什麼format error還是grammatical error這樣。
終於在黃昏的時候把它看完了。
於是晚上開電腦,
把那些看得到的錯誤一一更正過來。
到了凌晨,終於把它弄好了。
不過,今天的重點也不是要講這一個。

那麼,今天的重點是要講那一件事?

話說,三姐要結婚了,
所以,女方這裡要辦婚禮咯,
接下來的事就是要派出“紅炸彈”給親戚朋友們,
順理成章的,這件事情就必須由我們女方,
或者是更正確來說,
這件事情就必須由我來做。

我一直以為派請帖是一件很簡單有愉快的事情,
不過經過二姐結婚那件事之後,
我就不以為然了。

話說不是說我們要請我們的親戚朋友嗎?
這樣的話當然我們就得請我們的
二叔啦、三叔啦、四叔啦、小叔啦;
大姑啦、二姑啦、三姑啦、四姑啦、小姑啦;
二叔公啦、三叔公啦、四叔公啦;
大姑婆啦、二姑婆啦、三姑婆啦、小姑婆啦;
大姨啦、二姨啦、三姨啦、小姨啦;
等等等等。

本來要找出他們的名字已經是一門很費時費力的事情,
本來想說只要寫好他們的名字好後再加上什麼
“合家”、“夫婦”、“先生”、“女士”升 / 敬呈,
這樣就算是完事了。

哪裡知道,
像上一次的事件來說,
“叔”字輩的請帖是沒有問題,
但是全部“姑”“姨”字輩的請帖派出去之後,
就怨聲四起。

他們說不可以寫那些“姑”“姨”的名字,
而是要寫他們先生的名字。
事情到最後還“鬧”到
那些親戚朋友來我們家想說“更正”我們的錯誤。
我承認說沒有寫他們先生的名字是我們的疏忽,
但是這也不用搞到
親戚們都怨我方沒有請他們的丈夫(儘管我們有寫“夫婦”),
不尊重他們的丈夫,
甚至想boikot不來婚禮吧。
這樣的話也太難看了。

所以,經歷了上次那一起風波後,
這一次寫請帖的時候,
我變得格外小心了;
和媽媽再三的核對名字,他們的丈夫名字和桌位號碼後,
才慢條斯理的寫請帖。
好在這一次請的親戚不是說很多,
所以還好處理。

其實我覺得辦喜宴這件事
是做給親戚朋友其他人看的;
真的要辦那麼大型,那麼多桌的喜宴嗎?
簡簡單單我方和她方的家人吃頓飯,
再通過報紙還是其他方式通知親朋戚友,
這樣不就好了嗎?
但是我想這樣的話怨聲還是照樣四起,
不是說寫錯他們的名字,
而是問說為什麼某某某的兒子結婚沒有辦喜宴來招待他們。

唉。真傷腦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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