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祝大家,馬來西亞日快樂!!
儘管今天是公共假期,
但是對於已經是在放假中的我來說,
這節日除了是節日以外,
好像也沒有什麼特別意義。
再加上今天的重點不是要說這一個。
話說今天一整天都在弄我的laporan thesis,
想說快快把它做完,
然後才能開始我的artikel jurnal。
所以早上起來之後,
就開始核對我之前已經影印出來的laporan draft,
看看本來的laporan到底有什麼錯字,
什麼format error還是grammatical
error這樣。
終於在黃昏的時候把它看完了。
於是晚上開電腦,
把那些看得到的錯誤一一更正過來。
到了凌晨,終於把它弄好了。
不過,今天的重點也不是要講這一個。
那麼,今天的重點是要講那一件事?
話說,三姐要結婚了,
所以,女方這裡要辦婚禮咯,
接下來的事就是要派出“紅炸彈”給親戚朋友們,
順理成章的,這件事情就必須由我們女方,
或者是更正確來說,
這件事情就必須由我來做。
我一直以為派請帖是一件很簡單有愉快的事情,
不過經過二姐結婚那件事之後,
我就不以為然了。
話說不是說我們要請我們的親戚朋友嗎?
這樣的話當然我們就得請我們的
二叔啦、三叔啦、四叔啦、小叔啦;
大姑啦、二姑啦、三姑啦、四姑啦、小姑啦;
二叔公啦、三叔公啦、四叔公啦;
大姑婆啦、二姑婆啦、三姑婆啦、小姑婆啦;
大姨啦、二姨啦、三姨啦、小姨啦;
等等等等。
本來要找出他們的名字已經是一門很費時費力的事情,
本來想說只要寫好他們的名字好後再加上什麼
“合家”、“夫婦”、“先生”、“女士”升 / 敬呈,
這樣就算是完事了。
哪裡知道,
像上一次的事件來說,
“叔”字輩的請帖是沒有問題,
但是全部“姑”“姨”字輩的請帖派出去之後,
就怨聲四起。
他們說不可以寫那些“姑”“姨”的名字,
而是要寫他們先生的名字。
事情到最後還“鬧”到
那些親戚朋友來我們家想說“更正”我們的錯誤。
我承認說沒有寫他們先生的名字是我們的疏忽,
但是這也不用搞到
親戚們都怨我方沒有請他們的丈夫(儘管我們有寫“夫婦”),
不尊重他們的丈夫,
甚至想boikot不來婚禮吧。
這樣的話也太難看了。
所以,經歷了上次那一起風波後,
這一次寫請帖的時候,
我變得格外小心了;
和媽媽再三的核對名字,他們的丈夫名字和桌位號碼後,
才慢條斯理的寫請帖。
好在這一次請的親戚不是說很多,
所以還好處理。
其實我覺得辦喜宴這件事
是做給親戚朋友其他人看的;
真的要辦那麼大型,那麼多桌的喜宴嗎?
簡簡單單我方和她方的家人吃頓飯,
再通過報紙還是其他方式通知親朋戚友,
這樣不就好了嗎?
但是我想這樣的話怨聲還是照樣四起,
不是說寫錯他們的名字,
而是問說為什麼某某某的兒子結婚沒有辦喜宴來招待他們。
唉。真傷腦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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